
10月26日,國務院印發《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明確了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總體要求、主要目標、重點任務、國際合作和政策保障。
《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%左右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.5%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%;到2030年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%左右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%以上。為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,《方案》部署了重點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、節能降碳增效行動、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、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、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、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、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、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、綠色低碳全民行動、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等“碳達峰十大行動”。
《方案》將發展氫能產業作為實現碳達峰的重要方向,多次提到氫能產業,涉及產業鏈各環節,包括可再生能源制氫、加氫站、關鍵技術研發、氫燃料電池汽車及關鍵零部件、氫冶金,以及氫能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、國際合作、法律法規標準完善等,氫能相關內容如下表所示。
《方案》解讀
氫能是理想的可再生能源儲能介質,是未來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交通運輸、冶金、建筑等領域深度脫碳的有效方式。《方案》充分肯定了氫能對我國碳達峰工作的重要意義,比較清晰地指出了氫能在未來十年中重點應用的領域,提出的支持措施也具有很強的針對性,直面氫能發展的痛點問題。有助于幫助產業各方堅定信心、明確方向,更好地推動我國氫能產業健康發展。
同時,《方案》也傳遞出國家層面對氫能這個新興產業的冷靜判斷。《方案》中明確提及的氫能的應用領域主要是冶金和交通兩大行業,而對于行業所熟知的儲能、化工、建筑供熱等領域沒有涉及。特別是在能源領域,《方案》中給出的措施主要集中在風電、光伏、水電、生物質能源等可再生能源,核電、天然氣等清潔能源,以及傳統能源的節能降耗,并未提及氫能的應用。這說明雖然國家明確了氫能在我國未來能源體系中的地位,但在中短期之內,還無法作為主體能源大規模應用。在《方案》中,描述氫能的關鍵詞多為“技術創新”、“學科建設”、“試點示范”、“標準制定”等,也充分說明氫能產業發展還處在比較初級的階段,在碳達峰過程中的主要任務是“修煉內功”,2030年以后的“碳中和”階段才是氫能真正發揮關鍵作用的時期。
在碳達峰碳中和“1+N”政策體系中,《方案》是“N”中為首的政策文件,未來中央及地方政府將根據《方案》部署各領域、各地區的碳達峰實施方案,各項內容將更加細化、實化。《方案》提出健全法律法規標準,有助于氫能的能源屬性定位盡快落地,以及國家層面氫能領域專項規劃的盡快發布,產業鏈各環節標準的制定實施也將加快推進,我國氫能產業持續發展的政策體系將逐步完善。